第十三章 我喜欢狗-《诸天尽头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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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密斯先生居住的城市稍有一段距离,罗素驾车向西南方向行驶,在高速公路上磨蹭了一天,才在夜晚时分到达目的地。
纵然他有精通级别的驾驶技术,也抵消不了性能糟糕的二手福特,或许是很久没有维护的缘故,福特的轮胎抓地力很差。
大美帝的汽车租赁市场很多,罗素找得是一家和灰色沾边的租赁公司,说是出租但其实就是直接卖掉。买家不管租车人的身份,也不会寻求复杂的手续,一手交钱,一手交货,干脆利落没有废话。
这些被便宜售卖的二手车几乎全都来路不明,而且经历过多次转手,真实来源不可考察。好比罗素屁股下面这辆福特,如果说汽车是男人的情人,它已是经验丰富的公交车了。
半路上,罗素有惊无险地遇到了拦路巡查的警察,靠着从小混混手中得到的驾照本,以及欧美人眼中一个模子的黄种人面庞,他轻而易举便蒙混过关。
史密斯先生居住的地方有点偏僻,罗素在一伙好心小混混的指引下才找到,这伙小混混心肠不错,免费指路不说,还哭着喊着把口袋里的零钱送给罗素。
正直的罗素断然拒绝,小混混们一看他不愿意,当场嚎嚎大哭,罗素无奈只得收了下来。
大半夜敲响杀手的家门不是明智的选择,对方很有可能在熬夜码字,思路被打断,导致没能及时更新,后果非常严重。
罗素本打算先探个点,第二天拎点水果上门,十字架给了他2000美刀,让他买些礼物。罗素则认为老美太俗气了,买点水果就足够了,礼轻情意重,他准备送上十字架这位老友的诚挚问候。
福特行驶过史密斯先生的住址,位于郊外的一栋废弃大楼,斑驳的墙壁随处可见墙砖,估计也只有流浪汉才会住在这里。
罗素发现情况有点不对,倒不是说卫生环境很差,史密斯先生既然是个杀手,性格方面肯定谨小慎微,住在人迹罕至的郊外没什么不妥。
但大楼前十来辆黑色别克商务是什么鬼,史密斯先生在开内衣派对?
内衣派对是不可能的,几个西装领带的家伙守在大楼外,大晚上还带着墨镜,不是瞎子就是卖保险的。考虑到他们没带导盲犬,卖保险的可能性更大!
很显然,史密斯先生的处境不是很好,他被人堵上门了。
几个西装领带也发现了鬼鬼祟祟的福特,其中两个向罗素走了过来,其余人则将手放进了西装里面,他们都带着枪。
嘭!嘭!嘭……
连续的枪声从大楼里传出,罗素暗骂一声,踏着油门加速离开了。两个西装领带见此,没有选择追击,返回了各自岗位。
罗素并没有离开,他绕了一个圈,将福特停在大树的阴影下。楼上的枪声还在继续,从一开始的枪声不断,到现在的断断续续,如果不是仇家在鞭尸,那就说明史密斯刚刚上演了一场大杀特杀。
几个西装领带不再守门,直接从怀里掏出手枪冲了进去,接下来又是枪声大作。
罗素没有冲过去帮忙的想法,他数了数商务别克的数量,如果全部坐满,那敌人的数量将会相当恐怖,他可不想为一个连面都没见过的陌生人送命。
大楼里的枪声再次密集起来,仿佛是高潮之后的停歇,枪声瞬间停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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