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火焰山帮一天供两餐,野兔、田鼠、山鸡捉到什么吃什么,不是荒年,而是逃难,邻近村镇不敢放人入内,唯恐被官兵连坐,商铺却是不放过能榨出大量银钱的机会,伙计三三两两扛着货物过来兜售,米粮、菜油、肥猪肉应有尽有,贵了三、四倍还是有人会乖乖掏钱,或是以物易物,这些人饿坏,被逼急了,不管不顾冲进镇上倒霉的就是他们。 有钱好办事,曾牛劫恶济自己人,以破庙做为根据地的火焰山帮倒是不愁吃食。 曾牛每回买吃的,总是带上一票人,匕首、磨利的石刀、削尖的木棒应有尽有,最具有威吓力莫过于绑在曾牛前臂上的小型连弩。 也不知曾牛从哪里弄来的,这种射程最多二十步,力道又小,若不涂上毒药,很难具备杀伤力的诸葛弩,在他手上竟脱胎换骨,连续射出,每枝箭矢皆能穿过轻甲,断筋裂骨,射中要害必死无疑。 曾牛刻意在人前展示过连弩威力,一个靠着孔武有力,欺凌流民的泼皮,仗着站在射程外,不把曾牛当回事,等身上瞬间中了十箭,像是刺猬般地瘫倒,临死前才不瞑目喊了声:「这不可能。」 就是这句不可能替曾牛立了威,当他拿着连弩出现,没人敢轻视这群毛没都长齐的孩子,行商对这位小霸王也是敬畏有加,卖给他的粮食绝对足斤足两,不敢以次充好。 因此尽管不能管好管够,火焰山帮帮众吃的不会比外头大人差。 所以孩子们即便粗衫破履,却不失精神,只是年幼失怙,稚嫩脸孔下的一颗心提前催熟,少了这个年纪该有的纯真嬉闹劲。 他们痛恨假平乱之名行抢夺之实的官兵,怨纵容官兵行凶的朝廷。 「老大他叫方志晨和我同一个村子,他想加入我们火焰山帮。」 有了粮就会有人投奔,曾牛大马金刀坐在神桌上,听着帮众带推荐同村的好友入帮。 方志晨已经十二岁,在这个年代十二岁几乎可以独当一面,算是个大人了。 「牛哥在上,小弟方志晨愿意奉牛哥为尊,任凭差使绝无二话,只愿牛哥能赏小弟一碗饭吃,让小弟能奉养家中老母。」 方志晨一身烂衣,眉宇间散着火焰山帮众少有的书卷气,虽然用上草莽口吻,仍掩盖不了长年读圣贤书抑扬顿挫的腔调,读书人以不为五斗米折腰为荣,想来是走投无路才会低声下气,不惜奉比他年幼的曾牛为主。 唐寅说过,对待读书人得折节相交,以礼相待,否则永远得不到他们的心,谱是摆给只看外表不看内在的人看的,因材施教说得不只是教书,在吸纳人才方面也是。 在方志辰跪下前,曾牛就跳下神桌,站在他两旁已经换回衣裙的娇娇,和即便穿回男装仍难掩艳色的浦生,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,只有苏修雷打不动靠着木柱聚精会神看书。 曾牛拦住方晨志不让他跪,说道:「火焰山帮不兴这套。」 不等曾牛训斥,浦生先开口:「巩青你没跟你老乡说,火焰山帮只收父母双亡的人吗?」 明知帮规却故意带人来添乱,让老大白白作恶人,浦生对巩青相当不满。 「冤枉啊,我是看他们一家遭贼,姐姐被人污辱,老娘气得吐血又没东西吃,才带他过来试试,看帮主能不能破例,不能就算了。」 巩青叫了个撞天屈。 「请勿责怪青弟是我央求他来拜见帮主。」 方晨志替巩青开脱。 娇娇附在曾牛耳边说:「巩青平常就爱打着火焰山帮的旗号在外头招摇,上回还抱着半只鸡在人前大啃,无缘无故这个书生怎么会求到老大这边来,一定是他去大包大揽。」 娇娇长得娇滴滴又是帮里少数的女娃儿,帮众总喜欢绕着她说事,她又跟曾牛亲近,有些男娃儿会间接将话告诉娇娇,让她转达给曾牛知情。」 曾牛本就不喜欢巩青说话的无赖样,既然有同村情谊,他将人带来就得负起责任,什么叫不能就算了,再听娇娇这么说,对巩青的印象便更差了。 为了以身作则,他和苏修连只鸡腿都没吃过,总是吃胸肉,巩青竟一个人独享半只,**成还是从其他人手中抢的。 「规矩就是规矩,破了例以后谁会服我说的话,帮里的食物要留给无依无靠的孤儿,你要是有心帮忙,就把一餐省下来送给志哥儿,最多剩下那一餐我让你吃饱点。」 曾牛不客气挤兑巩青。 「不行,凭什么要让出我的份,帮里又不缺这一点粮食。」 听到自己的份额要被苛扣,巩青就露出本性,这种一点亏也不愿意吃,拿公粮做人情的自私鬼,最令人厌恶。 娇娇、浦生全变了脸,方晨志则是羞愧,为了连累巩青感到抱歉,抱歉就要走,方晨志刚转身,巩青立刻换上嫌恶表情,哪有他嘴里说的半分情谊。 曾牛说一不二,怕他对自己有成见,巩青说了几句巴结的话才退下。 娇娇、浦生都有话说,曾牛知道他们想说什么,挥手阻止了。 第(1/3)页